俄罗斯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Russia)是俄罗斯央行,总部位于莫斯科Neglinnaya街。根据俄罗斯法律,银行上半年的利润必须被算到俄罗斯政府的联邦预算。它是清算中的一员。截止2015年2月28日,银行存款总额为3602亿美元,利率为11.5%。
日本金融服务局(FSA)监管日本所有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包括外汇经纪商。FSA的最终目的是维持该国的金融体系并确保其稳定性。它还负责保护证券投资者,保险保单持有人和存款人的利益。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于 1989 年成立,是一家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运作。 《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附属法例赋予证监会调查、纠正及纪律处分权力。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是英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但独立于英国政府运作,并通过向金融服务业成员收取费用来获得资金。2012年12月19日,《金融服务法2012》获得王室批准,并于2013年4月1日生效。该法案为金融服务建立了新的监管框架(FCA),并撤销了金融服务管理局(FSA)。FCA监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金融公司,并维护英国金融市场的完整性,着眼于零售和批发金融服务公司的行为监管。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是澳大利亚政府的独立机构,根据Wallis Inquiry的建议于1998年7月1日成立,负责监管澳大利亚的公司。 ASIC的作用是实施金融服务法和规范公司行为,以保护澳大利亚的消费者,投资者和债权人。 ASIC的权限和范围由《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2001》确定。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是一个行业性的、独立的自律组织,负责监管美国衍生品行业、提供创新且有效的监管计划。NFA是CFTC指定的注册期货协会,致力于维护衍生品市场的完整性,保护投资者并确保会员履行其监管职责。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是美国财政部下属的一个局。 FinCEN的负责人由财政部长任命,并向财政部恐怖主义和金融情报次长汇报。FinCEN的任务是通过对金融情报的收集,分析和传播以及对金融机构的战略运用来保护金融系统免遭非法使用,并打击洗钱活动,促进国家安全。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成立于2007年,由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 美国当时最有影响的证券业自律组织)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监管局(NYSERegulation, Inc.),合并发起成立。